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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促工作提质效
2024-03-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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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今年以来,隆德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多措并举激活行刑反向衔接内生动力,有效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该院立足其2023年度相对不起诉率高达41.3%的实际,梳理总结刑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确定反相衔接工作的审查要点;组织刑事检察及行政检察条线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使轻型不起诉案件从“不刑不罚”转向“行政处罚”;拓宽行政检察案源,持续破解办案供给不足问题,助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

  强化机关内部协调配合,推进一体履职,由技术部门保障业务应用系统行刑衔接移送系统配置;刑事检察部门在案件申诉期限届满后及时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消除追责盲区,截至目前已移送行刑衔接相关案件3起;行政检察部门与相关行政单位工作衔接顺畅,向执法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3份,并对后期行政处罚结果进行跟踪问效。

  借助“外脑”,织密轻型犯罪“打击网”,发挥不起诉案件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并发表意见,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提升《检察意见书》衔接精度;牵头组织15家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畅通刑行双向衔接线索移送机制;召开烟草专卖执法领域“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制定《关于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合力为监督工作赋能。

  针对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不起诉案件进行逐类分析,形成工作简报、调研文章等。通过案件办理实现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溯源治理延伸,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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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